平湖市2021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据嘉兴市生态创建办2021年1-6月环境质量通报:
一、空气环境质量
平湖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4,并列排名 嘉兴第一;
PM2.5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排名 嘉兴第一,同比改善4%;
PM10平均浓度52微克/立方米,排名 嘉兴第一;
环境质量空气优良率92.3%,排名嘉兴第三,其中优天数57天,排名 嘉兴第一。
二、水环境质量
2021年1-6月,平湖市13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全部达到Ⅲ类水水质,达标率100%。
另据平湖市市级河长制河道水质监测结果通报,平湖市17条市级河道水质均达到Ⅲ类,其中2条河道水质较去年同期提升一个类别。
2020年3月,平湖成功创建“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属嘉兴首批;
2021年5月,平湖第四次荣获全省治水最高荣誉“大禹鼎”,成为嘉兴市唯一一个斩获“大禹鼎”银鼎的县(市、区);
2021年7月,平湖市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美丽浙江建设,平湖在行动!
让我们共同努力,积极参与五水共治、垃圾分类、节水节电、绿色出行、光盘行动等等美丽建设活动,努力改善水、空气和居住环境!
监制:顾炯杰
来源:平湖生态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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