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定位湘粤桂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
2018年6月 , 省政府发布《关于永州市、韶山市、武冈市、新田县、茶陵县、石门县城市总体规划的 批复》(湘政函[ 2018]61号) , 原则同意《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8年修改)》《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8年修改)》 《武冈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201 8年修改)》《新田县县城总体规划( 2009—2030年)(2018年修改)》《茶陵县县城总体规划 (2010—2020)( 201 8年修改)》《石门县县城总体规划( 2013—2020年 )( 2018年修改)》(以下简称《 总体规划》) 。 《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 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充分研究并发挥《总体规划》的调控作用 , 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各项专业规划 , 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
批复指出 , 永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 湘、粤、桂省际区域 性中心城市 。 一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进一步加强与长株潭城市群及衡阳市、郴州市、邵阳市等地协调合作 。 二要合理控制中心城区规模。到 2020年 , 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1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0平方公里以内 。 三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 , 构建由二广高速、永贺高速、环城高速南连线与泉南高速组成的“日”字型高速路网结构。提质升级中心城区对外联系道路 , 加强中心城区出城口内外交通衔接。四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 改善湘江上游生态环境,加强水资源保护 , 保护唐家岭森林公园等生态屏障。五要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 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
新田县是永州市域二级经济中心城市之一、以生态旅游为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 。 一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 113.57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 , 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构建和谐共生的城乡关系 。 二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30年 , 新田县中心城区发展到1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平方公里 。 构建“两心一城三区、五横五纵”的发展格局,实施“提升中心、南拓北扩、适度往西、控制往东”的发展策略 。 三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 , 加强新老城区的交通衔接,合理组织新田县域交通 。 四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 ,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五要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 重视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特色保护,正确处理建设与保护的关系 , 加强对新田文庙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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