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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高港法院善意执行 “以物抵债”,顺利解决职工工资纠纷系列案件
“1+4”专项行动
为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高港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提升执行质效,化解矛盾纠纷,以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护航全区经济发展。
【基本案情】
陈某等13人与江苏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资、经济补偿金纠纷系列案件,泰州市高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确认该公司偿还拖欠陈某等人工资款合计人民币12万余元。因该公司未履行,陈某等13人向高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案件立案后,执行局工作人员通过银行查询、走访调查等方式,冻结了该公司1万余元银行存款,但远不够偿还工人工资。
2021年8月4日中午,申请人电话反映该公司准备将公司内检测设备全部搬到上海。执行局承办人和资产处置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设备即将装车时及时查封扣押了这批设备。后该批设备经评估在本院淘宝网拍平台上网公开拍卖,经一拍、二拍后均无人竞价而流拍,二拍流拍价为18万余元。
执行局资产处置组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征询申请人意见。申请执行人提出想以部分设备以物抵债。经执行局合议庭讨论,认为检测设备和检测试剂具有一定时效性,如再等2个月的变卖期,其价值可能会断崖式下降。经讨论,合议庭成员一致同意直接以物抵债,用二拍流拍价共计12万余元的部分设备以物抵债给13名申请执行人,由申请执行人自行处置。
交付过程中,因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吴某人在上海,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收到邮寄的执行裁定书,资产处置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将执行裁定书电子送达给被执行人。
近期,以物抵债的部分设备已全部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系列案件得以顺利解决,职工们纷纷对本院的执行工作表示认可和感谢。
【典型意义】
民生案件是关系到群众生活生计的案件,包括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方方面面。其中涉农民工工资类案件矛盾尖锐、呈现群体性、潜在性、突发性的特点,经常会引来来自网络媒体的舆论压力。本院执行局在工作中自觉强化“民生问题无小事”的意识,合理选择执行财产,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权益的负面影响,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全力护航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章内容 | 季 鹏
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高港法院善意执行 “以物抵债”,顺利解决职工工资纠纷系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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